106年度第41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大會成績表

 
   組別/名次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第五名
第六名
社會男子組
高雄市體育會
劍道委員會A
聖業劍道館
宜蘭縣
劍道委員會
修道館
臺中市
群創光電
劍道社
社會女子組
苗栗隊
南投大和
臺北市立大學
寶藏巖
高雄市鳳山劍道協會B
交通大學
大專男子組
大華科技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
陸軍官校
高中男子組
臺中市
東山高中
桃園市
永豐高中A
桃園市
永豐高中B
國中男子組
臺中市
東山高中
臺中市
清泉國中
臺中巿
大華國中B
桃園巿
光明國中
高雄市
大灣國中
臺中巿
大華國中A
國中女子組
屏東縣
高泰國中
臺中巿
大華國中
高雄市
大灣國中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臺北市
日僑學校
屏東縣大路關國民中小學
臺南市
信義國小
高雄市
福山國小
基隆市
中和國小
高雄市
中正國小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桃園巿
錦興國小
臺南市
信義國小
臺南市
億載國小
國小女子組
桃園巿
錦興國小
高雄市
福山國小
屏東縣
大路關國民中小學
社會男子組
高雄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修道館
宜蘭縣
劍道委員會
高雄市鳳山劍道協會B
臺中市
臺中市
東山高中
社會女子組
高雄市鳳山
劍道協會B
苗栗隊
臺北市立大學
桃園市
永豐高中
南投大和
高雄市修武劍道協會
大專男子組
臺北市立大學
大華科技大學
陸軍官校
高中男子組
臺中市
東山高中
桃園市
永豐高中B
桃園市
永豐高中A
國中男子組
臺中市
東山高中
臺中市
清泉國中
臺南市
佳里國中
臺中巿
大華國中A
高雄市
獅甲國中
高雄市
大灣國中
國中女子組
屏東縣
高泰國中
臺中巿
大華國中
高雄市
大灣國中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屏東縣大路關國民中小學
臺北市
日僑學校
基隆市
中和國小
桃園巿
錦興國小
高雄市
中正國小
高雄市
建國國小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桃園巿
錦興國小
臺南市
信義國小
臺南市
億載國小
國小女子組
桃園巿
錦興國小
屏東縣大路關國民中小學
高雄市
福山國小
社會男子
五段以上組
張中陽
蔡嘉倫
翁顥璋
林益新
林益誠
吳孟軒
社會男子
三、四段組
劉裕銘
李俊毅
彭柏蒼
彭鈺翔
遠藤謙行
張祐境
社會男子
初、二段組
林均翰
郭宇宸
萬彥緯
陳映舟
王正勛
李昌訓
社會女子
初段以上組
李雙郡
許 崴
曹夢婷
潘愷妮
陳文柔
施芷玫
社會男子
段外組
潘可昂
盧奕銘
黃勝裕
許祐銓
吳哲宏
廖敏權
社會女子
段外組
徐妤瑄
鍾欣怡
吳嘉銘
袁若翎
陳冠吟
李文宸
國中男子組
張兆喆
蔡侑庭
陳峻暘
趙鈞道
蔡東霖
林琮謹
國中女子組
魏湘恩
賴翊翾
国府田晴香
賴郁晴
徐嘉妤
陳禹彤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簡至賢
曾振豪
陳江垣龍
賴君實
楊承諺
方彥智
國小高年級
女子組
李可晴
呂沂宸
吳唯安
劉家甄
陳禹欣
洪玉庭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童士豪
田形慶蔵
廖宥恩
曾和希
吳愷祐
柯鈞瀚
國小低年級
女子組
張庭瑜
江典晏
林宜眉
林芯妤
森山莉緒
中內田
悠吏亜

 


 

106年度第41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注意事項

因使用陸軍官校學生活動中心之場地辦理本次比賽,為使比賽順遂,希望各位先進、教練 、裁判、選手及家長配合以下事項:
一、所有參加本次劍道比賽之人員,進入陸官校門後,請先由衛兵確認身分後,依告示牌指示路線前往比賽場地。陸軍官校為軍事院校,請勿攜帶各種產品廣告或競選文宣進入。校區內禁止拍攝之行為。
二、開車(含遊覽車)人員,校內請依時速(20km)行駛,並依交管人員管制停放車輛。比賽場地全天供應開飲機飲用水(溫、熱及冰水),惟為配合政府環保政策,不供應杯子,請參賽選手自行攜帶環保杯。
三、為維護比賽場地,所有人員進入會場前請一律先脫鞋後(可放置於場地外側或拿在手上)再進場,並請配合將便當盒、廚餘、瓶罐分類後丟置於指定之垃圾桶,嚴禁亂丟垃圾,隨時維持場地清潔。
四、請各參賽單位報到後,先檢查秩序冊上所載之選手名字是否有誤,如有發現錯誤請直接至報到處作修正,以利賽後獎狀之製作。
五、參賽選手到達比賽場地換裝後,請先至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後,至竹劍檢驗處驗(秤) 劍,準備集合開幕。開、閉幕時均有貴賓蒞臨,請各位選手配合典禮進行,並注意服裝及應有之禮儀,切莫失禮。
六、國中生及高中生若參加社會組之比賽,須使用符合競賽規程第十二條(三)所規定社會組之竹劍規格,如違規使用,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七、各參賽單位及選手請盡量自備比賽用紅白帶;腰垂未掛名袋之選手不得出賽。
八、本次賽程安排原則上第一天進行團體得分賽及團體過關賽,第二天進行個人賽。比賽時間及場地得由大會視當天比賽狀況機動調整。若第一天團體賽程無法完成,未完成之賽程將移至第二天上午先進行。
九、各組比賽成績出來後,大會於獎狀製作完成後,將宣佈各組之得獎單位(選手)並隨即進行頒獎,請各得獎單位推派代表選手至司令台前領獎。
※領獎時,請選手統一穿著道服、胴及腰垂(需掛名袋)。
十、比賽場地內除大會職員、裁判、選手、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員(觀眾、家屬)請至觀眾席休息或觀禮。請各參加單位於離開休息區及場地前,檢查周遭環境,維持休息區及場地之清潔。陸官活動中心(比賽場地)僅提供一樓主場地及二樓休息區供本次比賽或練習,其他教室不提供他用,請勿擅闖。
以上敬請所有參加本次比賽之人員,共同配合與遵守,發揮運動員及劍道之武道精神。

 

司令台

 

第二場地
第一場地
社會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5~7、12~15、18~19、21、23~25
社會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4~6、11~14、17~18、20、22、23~24
社會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1~4、8~11、16~17、20、22、26
社會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1~3、7~10、15~16、19、21、25
第四場地
第三場地
國中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中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社會女子團體得分賽
社會女子團體過關賽
第六場地
第五場地
國中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高中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高中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國中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大專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11/19(日)賽程場地圖
第二場地
第一場地
社會男子段外組個人賽
社會男子初、二段組個人賽
社會男子五段以上組個人賽
社會男子三、四段組個人賽
第四場地
第三場地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
國中女子組個人賽
社會女子段外組個人賽
社會女子初段以上組個人賽
第六場地
第五場地
國小高年級女子組個人賽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個人賽
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個人賽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個人賽
註:比賽時間及場地得視比賽狀況機動調整。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 號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 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各縣市劍道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
發文字號:華劍相字第1060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附件。
主旨:本會將舉辦「106年度第41屆全國中正盃劍道錦標賽」,敬請踴躍 報名參加,共襄盛舉,請 查照。
說明:
一、本賽會業經教育部體育署民國106年8月31日臺教體署全(三)字1060027293號函核准並依據本會106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
二、報名辦法請詳細參閱附件競賽規程及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會網站下載http://www.rocka.org.tw)。
三、比賽日期:106年11月18日(六)至19日(日),8時30分開始。
四、比賽地點:陸軍軍官學校學生活動中心(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
五、欲參加者請於106年10月13日(五)前,用專用報名表以電腦膳打後寄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service@rocka.org.tw,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費,以限時掛號寄交本會:
(1)地址:112 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 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2)連絡電話/傳真:0933-333174 /(02)2891-8640
六、本會會員欲繳常年會費者可於比賽現場繳交或利用銀行轉帳匯款,如有任何問題可與本會幹事部吳孟軒先生聯絡。
銀行名稱:安泰商業銀行 石牌簡易型分行
帳號:05012600222100 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吳相羅